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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9

皖通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7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会
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1 年 7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
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甄峰先生、毛志苗先生、刘漪先生、周艳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易增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董事长空缺,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有序开展和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选举陈翔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一。

    本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周发展先生和周成栋先生已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辞职且生
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陈翔炜、王夕众、罗守生(独立董事),其中陈翔炜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周艳(独立董事)、罗守生(独立董事)、易增辉,其中周艳为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罗守生(独立董事)、李明发(独立董事)、易增辉,其中罗守生为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罗守生(独立董事)、李明发(独立董事)、陈翔炜,其中罗守生为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二。

    本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副董事长易增辉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潘大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三。

    潘大圣先生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 589 号

    电话:0551-62969206

    传真:0551-62969207

    邮箱:dspan@wantong-tech.net

    本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

 见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附件一:公司董事长简历

    陈翔炜先生: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曾任职于 TCL 金能电池有限公司、广州蓝月亮有限公司,历任北京美中智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圣诺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和天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汇智源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2021 年 2 月从公司离任后未买卖公司股票,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附件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陈翔炜先生: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曾任职于 TCL 金能电池有限公司、广州蓝月亮有限公司,历任北京美中智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圣诺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和天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汇智源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2021 年 2 月从公司离任后未买卖公司股票,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易增辉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工程师。2010 年 5 月至今任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与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14,343,958 股,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王夕众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烟台华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舶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行云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165,000 股,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罗守生先生:195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拥有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曾任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现任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本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2017 年 12 月已通过独立董事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监高(独立董事)培训字 1708921009 号证书。

    周艳女士: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拥有注册会计师及律师资格证书。曾担任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绿河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及风控负责人、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鼎诚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和本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2013 年 10 月已通过独立董事培训,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编号 280101 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李明发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曾担任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安徽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现任安徽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本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2006 年 8 月已通过独立董事培训,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编号 00652 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附件三: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

    潘大圣先生: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
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2002 年 7 月至今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交通工程事业部下商务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安徽皖通城市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重庆皖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3 年 9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第十二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通过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37,200 股。2021 年 2 月 20
日离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减持公司股份
12,400 股,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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