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二月
声 明
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摘要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备查文件。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133,315,290 股
(二)发行价格:7.39 元/股
(三)发行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A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85,199,993.10元
(五)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77,058,294.56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33,315,290 股,将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 录
释 义 ...... 6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7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8
一、发行类型 ...... 8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三、发行方式 ...... 12
四、发行数量 ...... 12
五、发行价格 ...... 13
六、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 14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4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5
九、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 15
十、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5
十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 ...... 22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3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4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5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 25
第四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8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编制基础的说明 ...... 28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8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0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4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 34
二、联席主承销商 ...... 34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34
四、审计及验资机构 ...... 35
第六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 3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7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得利斯、公司、发行人 指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本报告 指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新增
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伦律所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大华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
发行底价 指 不低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
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
报告期 指 2018 年、2019 年、2020年及 2021 年 1-9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8 年末、2019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年 9 月末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万元、元 指 人民币万元、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系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dong Delisi Food Co., Ltd.
成立日期: 2003 年 6月 20 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简称及代码: 得利斯 002330
上市时间: 2010 年 1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 郑思敏
董事会秘书: 刘鹏
注册地址: 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
邮政编码: 262200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504,293,500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750888758G
联系电话: 0536-6339137
传真: 0536-6339137
网址: www.delisi.com.cn
生产、加工和销售:低温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发酵肉制品及其
他肉制品;蛋制品、速冻面米食品、速冻肉制品及其他速冻食
品、糕点、其他食品;饮料(蛋白饮料、其他饮料)、调味料、
经营范围: 食用动物油脂(食用猪油)、动物副产品、食品机械及配件。货
物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钢材、五金工具、预包装食品兼散装
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1、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0 年 11 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3、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4、2021 年 3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5、2021 年 12 月 15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
案》。2021年 12 月 31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受理。
2、2021 年 3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
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申请。
3、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600,000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三)发行过程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开始合计向 200 名特定投资者
(以下单独或合称“认购对象”)发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前述认购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0 家、证券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