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二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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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思敏 齐国庆 刘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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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瑞波 柴瑞芳 公维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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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爱 王德建 王月永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声明...... 2
释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22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合规性的意见...... 25
第四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27
第五节 备查文件...... 32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得利斯、公司、发行人 指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报告 指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
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伦律所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大华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底价 指 不低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
价的80%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
报告期 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9 月末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万元、元 指 人民币万元、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系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dong Delisi Food Co., Ltd.
成立日期: 2003 年 6 月 20 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简称及代码: 得利斯 002330
上市时间: 2010 年 1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 郑思敏
董事会秘书: 刘鹏
注册地址: 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
邮政编码: 262200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504,293,500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750888758G
联系电话: 0536-6339137
传真: 0536-6339137
网址: www.delisi.com.cn
生产、加工和销售:低温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发酵肉制品及其他肉制
品;蛋制品、速冻面米食品、速冻肉制品及其他速冻食品、糕点、其他
经营范围: 食品;饮料(蛋白饮料、其他饮料)、调味料、食用动物油脂(食用猪
油)、动物副产品、食品机械及配件。货物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钢
材、五金工具、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1、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3、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4、2021 年 3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5、2021 年 12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2021 年 3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3、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
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600,000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022 年 1 月 24 日,大华事务所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山
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投资者申购资金总额的验
证报告》(文号:大华验字[2022]000056)。截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普
通股股票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计人民币985,199,993.10元已缴入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东大桥路支行,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20766254539)。
2、2022 年 1 月 24 日,中信建投证券向得利斯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2 年 1 月 27 日,大华事务所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3,331.529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文号:大华验字[2022]000057)。
发行人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计 133,315,29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7.3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85,199,993.10 元,扣
减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77,058,294.56 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133,315,29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843,743,004.56 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发行人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公司将尽快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二)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