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0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的终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刘年新先生与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资本”)的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刘年新关于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所涉及的收购事项,解除《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制权及股份转让事项概述
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控股股东刘年新先生与联投资本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
议》,根据《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刘年新先生拟向受让方协议转让不超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 25%(即股数不超过 97,426,295 股),同时双方确认在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后,刘年新先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受让方行使。具体内容
详见 2022 年 7 月 12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二、本次控制权及股份转让终止
《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签署后,公司控股股东刘年新先生与联投资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双方最终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收购事项,解除《股份转让意向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刘年新先生与联投资本未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约定。此次股份收购终止事宜,不影响公司与联投资本在业务上的合作,双方将继续加强沟通,实现互利双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稳定发展现有业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提升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认真做好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