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积极维护投资者权益,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实施增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相关法规允许的时间范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股份不少于1,500万股。
一、增持人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384,05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0.46%。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积极维护投资者权益。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及安排
1、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7年5月12日增持公司股份持股比例
达30%,并于5月12日披露了《收购报告书(摘要)》,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的相关规定,自2017年5月12日起未来12个月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继
续增持公司的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时已发行总股本的2%。
2、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实施增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
内,在相关法规允许的时间范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股份不少于1,500万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拟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刘年新先生及其配偶陈远芬女士(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