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
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 28 号洪涛
股份大厦 22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常年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
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梁侠女士、赵庆祥先生、池朝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 年实现归
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951.23 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9,775.12万元。因 2020 年经营业绩亏损,故 2020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 -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因此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0 亿元,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十、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同意对2015年至2017年期间向子公司北京尚学跨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累计提供财务资助 76,919,235.17 元的事项进行追认。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 号)的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公司运作方面的十个重点问题进行逐项梳理,深入自查,并整理完成自查结果报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