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070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8 月5日公司完成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海四达集团所持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79.7883%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海四达由此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普利特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022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022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22 年 4 月签署的《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 沈涛关于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之收购协议》,于 2022 年 6 月签署了《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 沈涛关于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之收购协议的补充协议》、《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等文件。公司有权向海四达电源增资不超过 8 亿元,用于海四达“年产2GWh 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年产 12GWh 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 6GWh)”两个项目投入。
股权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海四达 79.7883%股权,本次增资 8 亿元完
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海四达 87.0392%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具体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 年 10 月 28 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和平南路 306 号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2834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池及电池组(含新能源储能、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电池 组)、电池材料、电池零部件、电池设备、电池仪器仪表、电源管理系统的研发、 生产、销售和租赁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电池回收;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及售 后服务;电源设备、通信设备、通讯器材、电子元器件的制造与销售;经营本企 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 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一般项目: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625,872,185.87 3,182,416,898.96
负责总额 2,647,535,804.05 2,248,647,204.91
净资产 978,336,381.82 933,769,694.05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652,835,535.22 2,607,777,603.14
利润总额 44,567,941.30 157,645,782.68
净利润 44,566,687.77 160,177,289.49
注: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3月31日/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以收到的募集资金向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8 亿元。用
于海四达“年产 2GWh 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年产 12GWh 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 6GWh)”两个项目的专项投入。
(三)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标的公司认缴出资额与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2,616.80 79.7883%
2 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 2,245.05 7.9202%
3 沈涛 1,200.00 4.2334%
4 南通汇海贰号科技创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 2.8223%
5 南通汇海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0 1.9756%
6 宁波兴富先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 1.0584%
7 陈刚 164.7 0.5810%
8 徐忠元 140 0.4939%
9 沈晓彦 100 0.3528%
10 张校东 80 0.2822%
11 顾向华 46.5 0.1640%
12 袁卫仁 40 0.1411%
13 唐琛明 30 0.1058%
14 张建忠 22.95 0.0810%
合计 28,346.00 100.00%
本次增资后,标的公司认缴出资额与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8,474.70 87.0392%
2 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 2,245.05 5.0789%
3 沈涛 1,200.00 2.7147%
4 南通汇海贰号科技创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 1.8098%
5 南通汇海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0 1.2669%
6 宁波兴富先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 0.6787%
7 陈刚 164.7 0.3726%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8 徐忠元 140 0.3167%
9 沈晓彦 100 0.2262%
10 张校东 80 0.1810%
11 顾向华 46.5 0.1052%
12 袁卫仁 40 0.0905%
13 唐琛明 30 0.0679%
14 张建忠 22.95 0.0519%
合计 44,203.90 100.00%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将显著提高海四达的资本实力,增加公司业务发展和规模扩张的资金储备,以应对光储行业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