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2-01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1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3月14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 461,728.91 万元,负债合计 199,982.3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60,378.27 万元。
2021 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 487,077.50 万元,比上年度上升 9.52%;实现营
业利润 3,440.88 万元,比上年度下降 92.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74.82万元,比上年度下降 94.00%。
公司《2021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在总结 2021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2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
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本着求实客观的原则编制 2022 年度财务预算:公司 2022 年度汽车材料业务保持稳定增长,ICT 业务实现放量突破、快速增长。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详见《2021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尚志强、吴星宇、赵世君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并将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做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748,168.59 元,2021 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 979,612,085.63 元。公司
拟以 1,008,022,377 股(现有总股本 1,014,062,317 股减去库存股 6,039,94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包含派现金额50,401,118.85 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929,210,966.78 元转入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对《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中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
表》
公司对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不存在未落实内部控制
规则的相关情况。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预算情况及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2)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3)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4)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 130,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5)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期限一年;
(6)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七宝支行申请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期限一年;
(7)公司向兴业银行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一年;
(8)公司向民生银行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一年;
(9)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0)公司向中国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期限一年;
(11)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期限一年;
(12)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期限一年;
(13)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区支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5,098.48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
汇业务的议案》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货币汇率变动加大,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 1,000 万美元。
独立董事对《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所有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对相关商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意见。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 年
-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