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21-047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枣庄玺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刘
亚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枣庄玺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枣庄玺恩”)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亚琳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90 万股(占 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总股本
396,662,205 股的比例为 0.98%)(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收到枣庄玺恩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亚琳女士出具的《股
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书》,枣庄玺恩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亚琳女士根据自身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 占总股
股东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数
减持时间 间(元/股) 本的比
名称 方式 (元/股) 量(股)
例(%)
枣庄 集中 2021 年 12 月 2 日至
玺恩 竞价 2021 年 12 月 16 日 13.49 13.00-14.49 775,200 0.201
刘亚 集中
琳 竞价 2021 年 11 月 5 日 9.08 9.01-9.14 920,000 0.24
说明:(1)占总股本比例基于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 384,496,549 股计算。
(2)枣庄玺恩减持股份来源系 2020 年 7 月 2 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一世纪”)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雪会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天一世纪转让 17,7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及李雪会先生转让 2,3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刘亚琳减持股份来源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取得。
(3)枣庄玺恩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亚琳从上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除本次减持外无其他减持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000,000 5.2% 19,224,800 4.999%
枣庄玺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00,000 5.2% 19,224,800 4.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920,000 0.24% 0 0.00
刘亚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20,000 0.24%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枣庄玺恩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亚琳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枣庄玺恩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亚琳女士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枣庄玺恩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亚琳女士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书》。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