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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英: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补充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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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1-089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信阳中院”或“法院”)已于2021年11月20 日裁定受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农业”或“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为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的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为顺利推进华英农业重整工作及提高重整效率,保障华英农业重整成功,实现公司运营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经综合比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并经与报名者充分沟通,最终选定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主体与财务投资人联合作为华英农业重整投资人。

  2021年12月23日,华英农业与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新兴华”)、河南光州辰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州辰悦”)、信阳华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阳华信”)、潢川县农投新动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农投新动能”)、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广兴股权”)签署《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现就重整投资人相关事宜补充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受让股权情况

  新增鼎指定其投资设立的鼎新兴华作为产业投资人,联合光州辰悦、信阳华信、农投新动能、广兴股权作为财务投资人参与华英农业重整,并在华英农业的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受让部分转增股票。根据《重整投资协议》,重整完成后各重整投资人的持股数量和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投资人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51,189.36        24.00%
      (有限合伙)

 2  河南光州辰悦实业有限公司            34,151.99        16.01%

 3  信阳华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463.58        4.91%

 4  潢川县农投新动能企业管理中心        4,459.91        2.09%
      (有限合伙)

 5  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      6,398.67        3.00%
      限合伙)

                合计                      106,663.50        50.01%

    (持股数量合计尾差由四舍五入所致)

  1、鼎新兴华将以人民币约 36,248.45 万元,用于有条件受让华英农业转增股票约 51,189.36 万股及解决 4,311.25 万元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2、光州辰悦将以人民币约 24,183.86 万元,用于有条件受让华英农业转增股票约 34,151.99 万股及解决 2,876.33 万元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3、信阳华信将以人民币约 7,409.52 万元,用于有条件受让华英农业转增股票约 10,463.58 万股及解决 881.26 万元控股股东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问题;

  4、农投新动能将以人民币约 3,158.17 万元,用于有条件受让华英农业转增股票约4,459.91万股及解决375.62万元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5、广兴股权将以人民币约 4,531.06 万元,用于有条件受让华英农业转增股票约6,398.67万股及解决538.91万元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6、转增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转增股票为准。

  7、重整投资人共计投入 75,531.06 万元,其中 8,983.37 万元系
用于解决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剩余 66,547.69 万元在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各类负债(含预留部分)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重整投资人的关联关系

  其中鼎新兴华的有限合伙人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信阳市财政局,信阳华信的实际控制人系地区行署,鼎新兴华与信阳华信存在关联关系。

  光州辰悦的控股股东系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县发投”),农投新动能的有限合伙人系县发投,光州辰悦与农投新动能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

  1、信阳中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 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 第 14.4.17 条第(六)款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 2021 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根据《上市规则》第 14.3.1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

  3、公司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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