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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农业: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2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9-065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盛合汇富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股东深圳盛合汇富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合汇富二期”)目前持有公司50,632,9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8%。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盛合汇富二期拟在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63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9.48%;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做相应处理)。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英农业”)于近日接到盛合汇富二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止2019年10月18日,盛合汇富二期持有公司50,632,9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8%。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盛合汇富二期拟对所持股份进行减持。现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主
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其他

深圳盛合汇富  5%以上非第一  50,632,900    9.48%        非 公 开 发  该股份目前处于
二期股权投资  大股东                                    行取得    质押状态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二、《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盛合汇富二期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50,63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8%);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做相应处理。

  4、减持方式与减持期间:

  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自
2019 年 10 月 22 日起 6 个月内进行,即 2019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0 年 4
月 21 日拟转让股份不低于 2671.455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不
高于 5063.2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48%)。

  大宗交易: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总
股份的 2%;自 2019 年 10 月 22 日起 6 个月内进行,即 2019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0 年 4 月 21 日拟转让股份不高于 1068.5822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

  集中竞价交易: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
总股份的 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19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0 年 5 月 11 日拟转让股份不高于 534.2911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三、承诺履行情况


  盛合汇富二期承诺事项:其认购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2016年1月21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上述承诺已严格履行并已履行完毕。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针对本次减持计划,盛合汇富二期将综合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实施进度,具体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盛合汇富二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