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1-014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累计达到5%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禽业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收市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华英禽业总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被动减持情况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累计减持达到5%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分别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可能继续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因在光大证券办理的融资融券业务违约,光大证券于2020年6月29日、6月30日、7月1日、7月2日、7月3日对华英禽业总公司的部分股票进行了违约处置,分别减持了4,824,500股、465,000股、47,800股、5,000给、500股,合计减持5,34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2、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8):控股股东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被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670,000股进行司法拍卖。该股份于2020年9月1日被司法拍卖,并于2020年9月17日完成过户登记。上述被司法拍卖的8,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
3、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光大证券于2020年9月28日、9月29日、9月30日对华英禽业总公司的部分股票进行了违约处置,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了5,289,500股、47,800股、5,000股,合计减持5,342,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
4、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光大证券于2020年12月28日、12月29日对华英禽业总公司的部分股票进行了违约处置,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了5,337,900股、4,500股,合计减持5,342,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
5、光大证券于2021年4月13日对控股股东所持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了违约处置,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2,016,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综上,在2020年6月29日—2021年4月13日期间,华英禽业总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减少26,7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截至2021年4月13日,华英禽业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7,339,3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3%。
二、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华英禽业总公司已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
详见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被动减持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3、华英禽业总公司正积极寻求解决相关问题的措施,尽力降低或避免违约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华英禽业总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中登查询证明文件、《关于股份被动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