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10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股份”或“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7),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拟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通
过自有及自筹资金方式,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协议转让等)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 8%,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3%。
2018 年 2 月 13 日,乐通股份接到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关于增持公司股份暨增
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基于对乐通股份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目前投资
价值的合理判断,大晟资产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继续增持公司 1,841,71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92%。
自 2017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8 年 2 月 13 日期间,大晟资产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5,999,959 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3.00%。截至 2018 年 2 月 13 日,公司控股
股东大晟资产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对乐通股份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目前投资价值的合
理判断。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
增持公司股票。
4、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5、累计增持数量及说明:
本次增持前累计增持数量及说明
序号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增持股数
(股)
增持金额
(元)
增持均价
(元/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1
2017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2 日
集中竞价 3,161,875 49,556,271.91 15.67 1.58
2
2017 年 12 月 13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集中竞价 1,481,791 22,840,151.31 15.41 0.74
3
2017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9 日
集中竞价 1,435,340 22,587,155.63 15.74 0.72
4
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01 月 08 日
集中竞价 2,415,162 38,159,164.05 15.80 1.21
5
2018 年 01 月 11 日至
2018 年 01 月 22 日
集中竞价
及大宗交易
1,505,900 24,802,229.98 16.47 0.75
6 2018 年 01 月 29 日
集中竞价
及大宗交易
4,646,079 74,393,476.00 16.01 2.32
7 2018 年 01 月 30 日
集中竞价
及大宗交易
3,897,499 63,188,377.63 16.21 1.95
8 2018 年 01 月 31 日 集中竞价 1,456,400 24,275,923.79 16.67 0.73
9
2018 年 02 月 07 日至
2018 年 02 月 09 日
集中竞价 2,401,200 38,317,037.71 15.96 1.20
10 2018 年 02 月 12 日 集中竞价 1,757,000 28,178,261.90 16.04 0.88
小计
2017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8 年 02 月 12 日
集中竞价
及大宗交易
24,158,246 386,298,049.91 15.99 12.08
本次增持数量及说明
序号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增持股数
(股)
增持金额
(元)
增持均价
(元/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1 2018 年 02 月 13 日 集中竞价 1,841,713 30,021,399.81 16.30 0.92
小计 -- -- 1,841,713 30,021,399.81 16.30 0.92
累计增持数量及说明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增持股数
(股)
增持金额
(元)
增持均价
(元/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合计
2017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8 年 02 月 13 日
集中竞价
及大宗交易
25,999,959 416,319,449.72 16.01 13.00
备注:本次增持前累计增持数量及说明详见 2017 年 11 月 23 日、 2017 年 12 月 15 日、 12 月 20 日及 2018
年 1 月 9 日、1 月 24 日、1 月 30 日、1 月 31 日、2 月 2 日、2 月 10 日、2 月 1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7-037)、《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关于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关于控股股
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8-004)、《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关于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8-009)。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大晟资产直接持有 26,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13.00%,为公司控股股东。
2017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8 年 2 月 13 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大晟资产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 25,999,959 股,达到公司总股本 13.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 6,4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 19,599,959 股公
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80%。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大晟资产直接持有 51,999,959 股公司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26.00%,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 2018 年 2 月 13 日,公司控股股东
大晟资产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三、其它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
2、控股股东大晟资产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
自 2018 年 2 月 13 日增持实施完成后 12 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增持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