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1-012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 月 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回购价格上限 15
元/股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 1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截止 2021 年 1 月 13 日总股本的 0.10%,最高成交
价为 12.8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8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2,863,318.44 元(不
含交易费用等)。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
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222,320,400 股的 25%(即 55,580,100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