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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15 深市 焦点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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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0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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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Focus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南京高新开发区星火路软件大厦A 座12F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 股 说 明 书 摘 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 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焦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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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
    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发行人声明焦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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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2008 年12 月26 日召开的公司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如本
    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在2009 年度内顺利完成,则截至2008 年底本公司未分配的
    滚存利润及2009 年1 月1 日以后产生的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快速增长,为实现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保值增值,作
    为货币资金管理方式的尝试,2007 年度公司经履行合法授权程序,使用自有资金在
    一级市场申购新股,中签后即通过二级市场抛售,实现投资收益11,058,228.77 元,
    占2007 年度利润总额75,514,400.92 元的14.64%。随着公司业务扩张计划及固定资
    产投资计划的有序展开,使用自有资金申购新股行为已于2007 年12 月停止。截至
    2007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无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报告期内公司从未进行二级市
    场股票投资,未来亦无证券投资计划。
    3、本公司自主开发、运营的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Made-in-China.com)可供
    注册会员发布信息之用。尽管发布的信息需通过若干审查程序,但仍不能完全避免注
    册会员可能发布虚假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信息。若有组织或个人发现并认为注册会员
    在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Made-in-China.com)上发布的信息侵犯其相关权益,这
    将使本公司可能面临承担法律责任或信誉损失的风险,进而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4、本公司是本土领先的综合型第三方B2B 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专注服务于全
    球贸易领域。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中国供应商在中国
    制造网英文版(http://www.made-in-china.com)获得注册收费会员服务、增值服务及认
    证供应商(Audited Suppliers)服务所支付的费用。本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依赖于中小
    企业对外出口贸易总额的持续稳定增长。本公司存在依赖中小企业对外出口贸易持续
    稳定增长的风险。
    5、报告期内本公司在经营规模及市场占有率上与行业龙头企业相比仍有一定差
    距。根据iResearch 发布的2008 年中国B2B 行业年度数据,按第三方B2B 电子商务
    平台营业收入市场份额计算,阿里巴巴的市场占有率超过50%,本公司名列第三。
    6、本公司成功的关键在于为用户提供优质、稳定的综合型第三方B2B 电子商务
    平台服务,这取决于本公司网络系统、电脑硬件、软件的效率和持续运作能力。众所
    周知,本行业客观存在着导致服务中断、数据损失的风险因素,如本公司服务器所在焦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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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发生地震、军事冲突或其他难以预料且防范的问题,或本公司的电脑硬件、软件受
    到电脑病毒、黑客的恶意破坏或攻击等,或网络通讯的中断和系统的损毁等,这些风
    险的发生均可能影响用户在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Made-in-China.com)上发布及
    搜索相关信息。
    7、互联网行业技术突飞猛进、日新月异,服务及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客户需求
    不断转变。本公司作为本土领先的综合型第三方B2B 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面临着互
    联网技术更新过程中存在的技术应用风险。能否及时掌握新技术并结合客户需求的变
    化,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及服务,改善本公司服务质量及可靠度,将决定本公司
    未来的成败。一旦本公司的技术更新滞后于竞争对手,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影响。
    8、目前本公司运营的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Made-in-China.com)的注册收费
    会员绝大多数为中小企业。未来本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发
    展前景直接相关,本公司存在依赖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比及其创造的经济总量持
    续稳定增长的风险。
    9、参加各种类型的商品展览会及发布杂志等平面广告是中小企业开展国际营销、
    产品推广的传统渠道。商品展览会具有面对面直接交流、展示效果较好、沟通效率较
    高等优势;杂志等平面广告具有视觉冲击效果好、阅读节奏舒缓、保存期长等优势,
    构成与第三方B2B 电子商务平台的竞争。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2,938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43%
    每股发行价格: 42 元
    发行市盈率: 66.67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为2.61 元(根据2009 年6 月30 日经审计
    的净资产和本次发行前总股份全面摊薄计算),发行后每股净
    资产为12.05 元焦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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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市净率: 3.49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
    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及除姚瑞波之外的其余35 名股东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公司股东姚瑞波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沈锦华、姚瑞波、许剑
    峰、丁光宇、谢永忠、李丽洁、王静宁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23,396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118,538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费用:3,702 万元
    保荐费用:200 万元
    审计费用:191 万元
    律师费用:106 万元
    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等659 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 司 名 称: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 Focus Technology Co., Ltd.
    名 称 缩 写: 焦点科技
    注 册 资 本: 8,812 万元焦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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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沈锦华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6 年1 月9 日
    股份公司变更日期: 2007 年9 月20 日
    住 所: 南京高新开发区星火路软件大厦A 座12F
    邮 政 编 码: 210061
    电 话: 025-66677777
    传 真: 025-66670000
    互联网地址: http://www.made-in-china.com
    电 子 邮 箱: zqb@made-in-china.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前身为南京焦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 年1 月9 日。经2007
    年9 月2 日南京焦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由南京焦点科技开发有限公
    司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截至2007 年
    8 月31 日净资产88,125,183.42 元为基数,折合注册资本8,812 万元人民币,南京焦
    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
    公司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业务经营过程中积累形成,主要有房屋、电子设备、
    软件、运输工具以及办公设备等,全部为公司设立时承继的南京焦点科技开发有限公
    司的整体资产。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8,812 万股,本次发行2,938 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1,750 万股,本次发行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43%。
    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及除姚瑞波之外的其余35 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其持有的股份。焦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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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公司股东姚瑞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
    有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沈锦华、姚瑞波、许剑峰、丁光宇、谢永
    忠、李丽洁、王静宁承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