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1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5楼)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3,267.00万股,发行价格13.35元/股,将于2018
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
1月22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录
释义......4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5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6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9
四、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10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1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1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9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1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21
二、财务状况分析...... 22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23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3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23
第五节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保荐协议主要内容......24
一、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4
二、上市推荐意见......25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26
第七节 备查文件......27
释义
在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中利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指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利科技集团股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
A股 指 公司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的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指 王柏兴先生
制人
根据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本次向不超过 10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指 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为1.00
行
元,不超过23,267.00万股A股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腾晖光伏、中利腾晖 指 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原名中利腾晖光伏科
技有限公司
中鼎房产 指 江苏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翼汽车 指 江苏中翼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盈房产 指 常熟市中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科宝 指 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长飞中利 指 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中立创投,中聚投资 指 堆龙德庆中立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常熟市
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泰联合证券
审计、验资机构 指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Zhongli 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董事会秘书:程娴
发行前注册资本:641,289,068元
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
公司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利集团
股票代码:002309
所属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电话:0512-52578008
传真:0512-52578008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线、电缆、光缆及附件、PVC电力电缆料、电源插
头、电子接插件、电工机械设备、有色金属拉丝、通信终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销售: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相关产品的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研制开发环保新材料、通信网络系统及器材、车辆安保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光伏业务(光伏电池片和组件生产与销售、光伏电站开发及运维)、线缆业务(特种线缆生产与销售)、光通信业务(光纤预制棒和光纤生产与销售)、特种通信设备业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15年7月20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该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9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
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议案》等议案。
2、2015年8月13日,发行人召开了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
股东代表持股总数304,773,336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53.6297%,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议案》等议案。
3、2016年6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该
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9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4、2016年7月15日,发行人召开了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
股东代表持股总数295,273,606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51.6003%,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5、2016年9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该
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9名,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6、2016年10月17日,发行人召开了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
股东代表持股总数296,451,382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46.2190%,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7、2017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该次会
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9名,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8、2017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该次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9名,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修订稿二)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二)的议案》、《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等与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前述议案事项已获得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2017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
代表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