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7-101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在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由23,120万股(含本数)调整为23,267万股(含本数)。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及修订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3,12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5,536.47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1,406,0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7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13日。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7月13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7月13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3,120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3,267万股(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