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ongl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 号)中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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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
//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
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中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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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直接或间接持股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0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3350 万股,发行后公司所
有股份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
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相应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本公司的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述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如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本公
司股东王伟峰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相应股份。
汇中天恒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元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国发创新资本投
资有限公司、昆山市沪昆市场投资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陈延立、王启文和李娟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通过持有本公司股东中聚投资的股权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的本公司的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承诺向本公司申报所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计划
根据本公司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
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2009年8月2日,
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通过以下决议: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完成
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中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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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主导产品阻燃耐火软电缆的原材料主要由铜导体和电缆料构成,以
2008 年度为例,铜导体大约81%向控股子公司中联光电采购,其余对外采购;铜
导体的主要原材料是无氧铜丝或电解铜,主要向铜加工企业采购。公司前三年一
期铜导体原材料成本占电缆生产成本平均比例大约在85%左右,无氧铜丝及电
解铜原材料成本占铜导体生产成本大约为98%。铜导体及无氧铜丝和电解铜的采
购价格密切跟随国内市场基准铜价波动,因此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的
稳定性有一定的影响,对公司成本控制及营销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上海
有色金属网数据,近三年一期基准铜的现货平均价格(含税)如下:2006 年度
62,295.42 元/吨,2007 年度62,444.20 元/吨;2008 年度55,411.50 元/吨,
2009 年上半年34,564.83 元/吨。由于是大宗商品,铜的价格受国际国内政治经
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尤其是自2008 年8 月份开始,受金融危机、经济衰退预期等
因素的影响,铜价持续下跌,到年底时价格低至3 万元/吨之下,基本跌至2005
年的均价水平,2009 年上半年受经济复苏预期等因素影响,铜价持续反弹,至
2009 年6 月,均价已反弹至近4 万元/吨。本公司原材料中的铜导体和无氧铜丝
及电解铜采购价格近三年一期基本随基准铜价格同步波动。
四、税收优惠追缴风险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享受“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深圳中利成立于2006 年12 月15 日,2007 年度和2008 年度各实现净利润
3,339 万元和3,587 万元,此两年均免征企业所得税,2009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1,036.69 万元,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深圳中利近两年一期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依据为在深圳普遍适用的规
章、规范性文件,凡符合该等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以享受上述
优惠政策。鉴于该规章、规范性文件没有相关法律、国务院或国家税务总局颁发
的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深圳中利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上半
年所享受免缴的企业所得税存在被追缴的风险。若深圳中利2007 年度、2008 年
度和2009 上半年分别执行33%、25%和25%的全额税率,则其在近两年一期已享
受的所得税优惠分别为1,171.59 万元、983.75 万元和126.26 万元。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王柏兴先生已出具承诺函,若发生上述补缴税款事项,将由其承担全部中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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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税义务。
五、客户集中风险
近三年一期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表:
项 目 2009 上半年2008年度 2007年度 2006年度
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
总额(元)
209,829,052.08 523,388,617.66 443,452,991.11 663,070,172.75
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29.20% 31.67% 33.71% 48.18%
公司每年的客户中,大部分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通信网络运营商在各地
独立采购企业,而且大部分的销售是独立实现的,因此本公司在财务核算过程中
没有简单地把同一网络运营商系统内实现的销售收入及其他财务数据合并计算。
目前公司的阻燃耐火软电缆产品市场主要集中于国内大型通信网络运营商
和通信设备制造商,而由于我国电信行业运行体制的原因,通信网络运营商和设
备制造商比较集中,如果把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电信运营商各自系统内独立
采购单位的销售汇总计算,近三年一期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表所
示。公司的客户相对集中,目前对电信行业客户存在一定依赖关系。
年度 排名 客户名称 金额(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常熟市唐市电工器材厂 385,096,758.74 27.98%
2 中国电信 207,131,146.53 15.05%
3 中国移动 195,031,059.62 14.17%
4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133,428,970.74 9.69%
5 中国网通 68,427,222.37 4.97%
2006
合 计 989,115,158.01 71.87%
1 中国移动 410,304,967.09 31.19%
2 中国电信 196,026,219.27 14.90%
3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191,921,648.23 14.59%
4 中国网通 34,199,517.07 2.60%
5 贝思特宽带通讯(烟台)有限公司 32,792,990.93 2.49%
2007
合 计 865,245,342.59 65.77%
1 中国移动 534,937,912.34 32.37%
2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285,329,727.49 17.26%
3 中国电信 198,825,514.92 12.03%
4 中国联通 63,378,537.19 3.84%
5 金洋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50,668,387.05 3.07%
2008
合 计 1,133,140,078.99 68.57%
2009 1 中国移动 186,583,308.79 25.97%
上 2 中国电信 148,772,460.24 20.70%中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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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124,994,482.09 17.40%
4 中国联通 65,814,990.86 9.16%
5 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22,838,206.04 3.18%
半年
合 计 549,003,448.02 76.41%
由于下游客户规模较大,一方面本公司在产品的议价方面不处于优势,另一
方面对大客户的货款回笼周期相对较长。自2007 年开始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
公司对部分产品实施集团集中采购,2008 年中国联通也开始对部分产品实施集
中采购,实施集中采购一方面可以体现本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提高本公司部分
产品的市场份额,但另一方面由于运营商集中采购规模提高,也可能降低部分产
品的价格及毛利率,这从一定程度上对本公司的市场营销提出了更高要求。2008
年下半年,我国电信行业再次实施重组,电信运营商变为三家,更加走向集中,
在此背景下反映出的公司销售也将更趋集中。中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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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