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 5 月 30 日,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 233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伟才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其中聂伟才先生、高宾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拟对监事会进行提前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推选王丹红女士、贡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王丹红女士为公司第
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贡清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杨根霞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且
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172 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其所获授的共计 447.251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办理后续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5 月 30 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丹红女士,女,35 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
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后加入新国联集团,任无锡联澄优化调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务经理,2021 年 5月至今,担任江阴新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风控负责人。江阴新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台州市中数威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丹红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贡清先生,男,44 岁,本科学历,曾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台州市中数威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蒙萨斯(台州)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贡清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