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决定增补陆宇先生、李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本次增补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陆宇先生,男,1975 年出生,香港居民,本科学历。2010 年 1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职于上海神力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1 年 12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职
于江苏阳光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董事长;2017 年 2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职于江苏阳光海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20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蒙萨斯(台州)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7 年 5 月至今任职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陆宇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台州市中数威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蒙萨斯(台州)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陆宇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李昂先生,男,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职于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任党政
办公室工作人员;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职于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
责任公司,任综合能源筹备小组工作人员;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职于广
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任企业发展部主管;自 2020 年 7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职于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资产经营管理部经理;自 2022 年 4 月起至今任职于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资产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持有本公司 10.04%股份的股东。李昂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