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7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46)。截止至2019年6月27日,公司回购股份总数占总股本1.07%,且回购计划已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一)回购股份方案主要内容
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用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95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二)回购股份实施的实际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首次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2、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4日、2018年9月5日、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1月6日、2018年12月4日、2019年1月4日、2019年2月2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4月2日、2019年5月6日、2019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19年6月2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1%,累计回购股份9,699,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48元/股,最低成交价4.95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50,049,815.87元(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
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完成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9,699,020股,预计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1、如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公司总股本没有变化,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7,506,326 0.82% 17,205,346 1.89%
无限售股份 902,850,299 99.18% 893,151,279 98.11%
总股本 910,356,625 100.00% 910,356,625 100.00%
2、如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7,506,326 0.82% 7,506,326 0.83%
无限售股份 902,850,299 99.18% 893,151,279 99.17%
总股本 910,356,625 100.00% 900,657,605 100.00%
注:上表中的股本结构以2019年6月27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
四、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五、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交易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确定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资本市场的变化,适时制定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实施。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对未使用部分股份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