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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08 深市 威创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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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创股份: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8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7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用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95元/股(含),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用途。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8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46)。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累计5,730,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48元/股,最低成交价4.95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9,999,484.26元(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于2019年4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19-018)。

  二、回购股份用途的确定

  深交所于2019年1月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并规定:《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
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根据《回购细则》等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定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对未使用部分股份予以注销。

  除本次公告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外,公司回购相关事项与2018年8月2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46)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