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5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7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用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95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8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4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3,759,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48元/股,最低成交价5.12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9,949.48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