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8-037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
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可转债的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17
年5月25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可转债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80亿元(含15.80亿元)。
2017年6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通知书》(171182 号),对公司提交的《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27日、2017年11月7日、2018年1月11日收到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182号)和《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会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公司连同中介机构均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进行了回复。
2018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
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可转
债募集资金总额和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进行了变更,将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 关于终止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过人民币12.80亿元(含12.80亿元),同时对本次可转债预案等文件进行了修
订。
二、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的原因及审批程序
由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的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的申请文件事宜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相关事宜的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
三、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材料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材料是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材料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
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关于终止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