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7-037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8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2016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7年1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启动了2016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但由于客观原因,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中国证监会递交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资料。
二、公司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及审议程序
近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公司对照上述监管要求逐项自查,认为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的要求,公司决定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此次终止2016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
关于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关事宜,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三、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公司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