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世贸广场A 幢17 楼05-0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齐心文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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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齐心文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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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9,333.3333 万股,本次拟发行3,120 万股流通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2,453.3333 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股东陈钦武、陈钦徽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太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港产
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乔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除此之外,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钦鹏、陈钦奇、
陈钦发、陈钦武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
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公司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截至2009年6月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0,771.97万元。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存在被追缴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风险
本公司为深圳经济特区内的企业, 2009年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0%。根据深
府[1988]23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
“对从事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生产性行业的特区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
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
所得税”之规定,并经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观澜税务分局深国税宝观减免
[2007]0199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公司观澜文具
厂自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的经营所得免征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
收所得税。2007年免征企业所得税674.03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12.03%;2008齐心文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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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免征企业所得税456.62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7.46%;2009年1-6月减免征
企业所得税97.09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2.70%。由于深圳市适用的地方税收政
策没有相关法律、国务院或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
因此,本公司将观澜文具厂2007年、2008年、2009年1-6月享受的企业所得税
减免列为非经常性损益。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本公司观澜文具厂未来三年(即
2009年至2011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仍将被列为非经常性损益,并
且本公司观澜文具厂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存在被追缴的风险。
为此,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承诺“若税务主管
部门对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观澜文具厂上市前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税款进行追缴,则由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全额承担应补交的税款及/或因此
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二)未来所得税优惠税率发生变化的风险
2009年度,本公司总部适用20%的所得税税率;观澜文具厂为减半期,适
用10%的所得税税率;齐心商用设备为减半期,适用10%的所得税税率。本次发
行后,本公司经营地域不会发生影响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变化,但根据2008
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
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政
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新所得税法实施和税收优
惠政策的变更,对本公司未来几年的所得税税率产生一定影响,未来几年税率变
化如下:
纳税主体现行税率
未来税率变化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
公司总部20% 22% 24% 25%
观澜文具厂10% 11% 12% 25%
各地销售分公司25% 25% 25% 25%
汕头齐心25% 25% 25% 25%
齐心商用设备10% 11% 12% 25%齐心文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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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1、中文名称: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 元
3、发行股数3,12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5%
4、每股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并根据
初步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5、市盈率47.62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20 元(按照2008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
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14 元(按照2008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
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8、市净率2.80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9、发行方式采用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10、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
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
11、预计募集资金总额约6.24 亿元
12、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5.90 亿元
13、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4、发行费用概算保荐承销费用1,500 万元
律师费用80 万元
审计费用126 万元齐心文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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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SHENZHEN COMIX STATIONERY CO., LTD.
2、注册资本:人民币9,333.3333 万元
3、法定代表人:陈钦鹏
4、设立日期:2000 年1 月12 日
5、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世贸广场A 幢17 楼05-06 号
6、邮政编码:518033
7、联系电话:0755-83690688
8、传真号码:0755-83002300
9、互联网地址:http://www.comix.com.cn
10、电子信箱:stock@comix.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公司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9
号《深圳市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和程序规定》,于2000 年1 月12 日
由深圳宝城新荣文具实业有限公司、潮阳市齐心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作为发起人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注册资本为1,400 万元。
2005 年3 月28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股〔2005〕7 号文《关于对深
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确认函》的形式,对公司的设立予以确认,认
为公司的设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和要求。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组建成立时共有五名发起人,分别是潮阳市齐心实业有限公司、潮阳
市新协力文具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齐心文具有限公司、沈阳齐心文具有限公司和
深圳市宝城新荣文具实业有限公司,各发起人均以货币出资。
三、有关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9,333.3333 万股,本次拟发行3,120 万股流通股,齐心文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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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5%。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股东陈钦武、陈钦徽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太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港产
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乔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除此之外,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钦鹏、陈钦奇、
陈钦发、陈钦武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发起人
本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已于2003年12月8日转让其所持股份。
(三)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自然人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