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1-051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44 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2021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3,059,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244,405,750 的 0.25%,最高成
交价为 19.8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44 元/股,成交总金额 59,986,185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
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32.44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1 年 8 月 19 日)前五个交易日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31,728,933 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3,059,900 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事实发生之日起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7,932,233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