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3-002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薛伟
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后,同意薛伟成、薛伟斌、薛嘉琛、陶永瑛、赵丙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唐善永、徐炳达、田志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新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
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将分开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6 票回避。
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董事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同意制订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标准为:
序号 职务 薪酬(万元/年、税前)
1 董事(非独立董事且不在公司担 0
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2 董事(非独立董事同时在公司担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以及
任管理职务)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公司年
初制定的目标任务,结合目标
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和绩效
考核办法领取薪酬
3 独立董事 9.6
非独立董事薛伟成、薛伟斌、薛嘉琛、陶永瑛、赵丙贤作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唐善永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由于涉及自身利益均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人减至 8 人。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工商经办人员,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证券时
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4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薛伟成,男,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
1976 年起历任江苏通州市川港工艺绣品厂科长、南通华源绣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南通罗莱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薛伟成先生是本公司创始人,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薛伟成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南通罗莱生活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5%的股权,南通罗莱生活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1.23%的股份,伟佳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6.37%的股份。南通罗莱生活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伟佳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唯一股东。即薛伟成先生通过伟佳国际和南通罗莱间接持有本公司 127,485,81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5.19%,间接控制本公司 231,792,39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7.60%。薛伟成个人直接持有本公司 2,641,03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31%。薛伟成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控制公司股份 234,433,4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91%。
薛伟斌,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经济
师,中共党员,1986 年起历任南通市郊区政府多种经营管理局科员、通州川港工艺服装厂销售科科长、南通华源绣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通罗莱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薛伟斌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南通罗莱生活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5%的股权,南通罗莱生活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1.23%的股份,伟佳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6.37%的股份。南通罗莱生活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伟佳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唯一股东。即薛伟斌先生通过伟佳国际和南通罗莱间接持有本公司 104,306,57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2.43%。薛伟斌个人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薛嘉琛,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6 年
起历任本公司海外事业部经理,品牌发展事业部总监,采购中心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薛嘉琛先生持有本公司 275,38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3%。
陶永瑛,女,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88 年
起历任海门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医师、南通华源绣品有限公司事务部经理、南通罗莱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外贸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上海罗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石河子众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陶永瑛女士持有本公司 27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3%。
赵丙贤,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有近二十
年的投资、并购及重组上市的经验,1997 年 1 月出版的《资本运营论》,是国内第一部系统论述资本运营和投资银行的专著,被评为 1997 年中国十大畅销书。现任股份公司董事,北京中证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赵丙贤先生持有北京本杰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5%的股权,北
京本杰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78%的股份,即赵丙贤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747,02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9%,赵丙贤先生个人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之间,以及其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如下:
1、南通罗莱生活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1.23%,为公司控股
股东。薛伟成和薛伟斌为兄弟关系,哥哥薛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南通罗莱生活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份 55%,薛伟斌持有南通罗莱生活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份 45%;薛伟成现任公司董事长,薛伟斌任公司副董事长。
南通罗莱生活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伟佳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唯一股东。
2、薛嘉琛为薛伟成之子,现任公司董事、总裁;陶永瑛为薛伟斌之妻,现任公司董事,薛伟斌与陶永瑛之子薛骏腾持有公司 5.95%股份。
3、除上述第 1、2 项所述外,其余人员之间,以及其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人员,均未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上述人员均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唐善永,男,197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汉族,毕业于上海财
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收学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上海立信会
计金融学院税务系副教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兼职执业律师,上海立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北京伯恩世纪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20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善永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唐善永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