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1-001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62,000股,其中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16,500股(首次授予部分16,500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445,500股(首次授予部分363,000股,预留部分82,500股)。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价格为 5.8727 元/股;2018 年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价格为 5.8545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注销价格为 5.02 元/股。本次回购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827,665,881 股。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
1、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7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4、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 48 人,授予 3,090,000
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5、2018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 11 名激励对象 740,000 股限制性股票。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3 月 6 日。
6、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 11 人,授予
740,000 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7、2018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 3 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90,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
应的法律意见书。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办理完成。
8、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 12 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02,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
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5 人调整到 34 人,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 11 人调整
到 10 人。
9、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19 年5月 29 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54,409,1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规定,公
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前次未登记完成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442,200股,2017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5.8727元/股,2017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 6.954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9 年7 月 9 日办理完成。
10、2019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3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55,7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9%。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7 月 11 日。
11、2019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 6 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7,6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9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办理完
成。
12、2020 年 3 月 13 日,罗莱生活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田霖、赵剑、孙权、许琰、朱单彬、吴海兵等 6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会议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该 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91,5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上述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
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办理完成。
13、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5 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3,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
14、2020 年 10 月 21 日,罗莱生活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满杰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会议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5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
1、2018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4、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 90 人,授予 9,680,000
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5、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