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0-023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 项 报 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18 年 1 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5 号)核准,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奥飞娱乐”)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215,20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71.64 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 21,154,149.5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8,845,822.14 元,考虑发行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 1,197,404.69 元后,增加股本人民币 50,215,206.00 元,增加资
本公积人民币 629,828,020.83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 月 3 日全部到账,经广东正中珠
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2018]G17037900016 号”《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入账 681,126,037.35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 2,280,215.21 元为
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2019 年度,公司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111,423,354.80 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净收益 2,595,227.58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 0.00 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 260,000,000.00 元,已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9,500,000.00 元,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6,541,339.00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支付股票发行及财务顾问费用已使
用募集资金 2,280,215.21 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净收益 5,584,993.12 元,累计直接投入
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259,002,403.81 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 140,000,000.00元,累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 560,000,000.00 元,累计偿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59,500,000.00 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84,928,411.45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相差 300.00 元(因公司调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手续费费用剩余金额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
度》),该《管理制度》于 2013 年 11 月 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
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2018 年 1 月 22 日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 4 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奥飞文化传
播有限公司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奥飞影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奥飞影业(上海)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四月星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花旗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奥飞影视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天津仙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共 7 家公司和 4 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所有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浙商银行营业部 3310008080120100011328 77,146,472.6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
10956000000744412 28,503.04
江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755916753110404 9,324.92
行营业部
奥飞娱乐股份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
有限公司 607549809 527,789.18
头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
44050165010109002292 2,881.72
头澄海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
78120188000090240 62,095.74
头澄海支行
奥飞影业(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121915631610702 2,726,900.47
海)有限公司 行
天津仙山文化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
1790830802 153,767.43
传播有限公司 分行
北京四月星空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
网络技术有限 1790829804 133.28
分行
公司
奥飞影业投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北京)有限公 110912578310804 309.53
行
司
广东原创动力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水
文化传播有限 715969606777 1,414,494.29
荫路支行
公司
广州奥飞文化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
1763516802 1,478,883.81
传播有限公司 分行
苏州奥飞影视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
15000091422119 1,377,155.42
有限公司 江新城支行
合计 —— —— 84,928,711.4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2018年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IP资源建设项目、IP管理运营体系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名称和住所变更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IP资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苏州奥飞影视有限公司”,由原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微街 9
号月亮湾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1001 室,搬迁至新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 1230 号 A805 室,
名称变更为“上海奥飞数娱影视有限公司”,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
证券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关于非公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名称和住所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2、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