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期六”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星期六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7 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6,037,692 股,每股发行价格 17.9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2,972,074,686.8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1,253,887.03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2,920,820,799.7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 00066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YOWANT 数字营销云平台建设项目 106,297.70 90,594.20
2 社交电商生态圈建设项目 142,848.56 79,122.08
3 创新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39,141.77 38,491.19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4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89,000.00 89,000.00
合计 377,288.03 297,207.4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并跟踪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2、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与募投项目计划相匹配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的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上,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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