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区M-6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上市保荐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1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魏连速及其姐姐魏捷、姐夫王忠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公司股东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紫晨投资有限公司、南京鸿景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若本公司于2008年12月4日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对于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其成为本公司股东之日(2007年12月3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上市流通和转让。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由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转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锁定承诺。
本公司其他23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
2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任职期间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3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宇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78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8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85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7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480万股,发行价格为15.88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81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宇顺电子”,股票代码“002289”;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480万股股票将于2009年9月3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9年9月3日
3、股票简称:宇顺电子
4、股票代码:002289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3,500,000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8,500,000股 4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性质
及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股权比例(%)
持股数量
(股)
股权比例(%)
限售期
魏连速
22,964,800
41.75%
22,964,800
31.24%
自2009年9月3日起36个月
赵后鹏
6,942,720
12.62%
6,942,720
9.45%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周晓斌
5,462,400
9.93%
5,462,400
7.43%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王晓明
4,067,904
7.40%
4,067,904
5.53%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孔宪福
2,353,920
4.28%
2,353,920
3.20%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3.64%
150,000
0.20%
自2007年12月3日起36个月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
1,850,000
2.52%
自2007年12月3日起36个月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3.64%
2,000,000
2.72%
自2007年12月3日起36个月
宋宇红
1,946,304
3.54%
1,946,304
2.65%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魏 捷
1,492,032
2.71%
1,492,032
2.03%
自2009年9月3日起36个月
上海紫晨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1.82%
1,000,000
1.36%
自2007年12月3日起36个月
南京鸿景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1.82%
1,000,000
1.36%
自2007年12月3日起36个月
刘惟进
839,616
1.53%
839,616
1.14%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徐诚革
635,136
1.15%
635,136
0.86%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邓建平
349,056
0.63%
349,056
0.47%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李晓明
288,000
0.52%
288,000
0.39%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邹 军
288,000
0.52%
288,000
0.39%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龚龙平
169,344
0.31%
169,344
0.23%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徐轲翔
144,000
0.26%
144,000
0.20%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李 胜
144,000
0.26%
144,000
0.20%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姚凤娟
144,000
0.26%
144,000
0.20%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侯 玲
144,000
0.26%
144,000
0.20%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5何林桥
144,000
0.26%
144,000
0.20%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刘华舫
96,000
0.17%
96,000
0.13%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肖书全
96,000
0.17%
96,000
0.13%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王忠东
79,872
0.15%
79,872
0.11%
自2009年9月3日起36个月
黄清华
57,024
0.10%
57,024
0.08%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陈 媛
49,152
0.09%
49,152
0.07%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杨文海
45,696
0.08%
45,696
0.06%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段少龙
34,176
0.06%
34,176
0.05%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黄海桥
22,848
0.04%
22,848
0.03%
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合计
55,000,000
100%
55,000,000
100%
―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魏连速及其姐姐魏捷、姐夫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