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关于进
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公开发行A股,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
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
询价对象及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
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
过1,8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78 号文核准。股票代码为002289,该代码同
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网下发行股数不超过37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0%;网上发行股数为发行
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组织本次发行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4、股票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
量,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
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股票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申报,
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以累计投标的方式,综合考虑发
行人有效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
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7、可参与网下申购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
量;股票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并有权限制违约股票配售对象参与主承销商
下一项目的网下初步询价。
8、所有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9、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
对象不足20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
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370万股。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0、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09 年8 月14 日(T-6 日,周五)登载于
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刊
登于2009 年8 月14 日(T-6 日,周五)《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2009 年8 月14 日(周五)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 日
2009 年8 月17 日(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T-4 日
2009 年8 月18 日(周二)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3 日
2009 年8 月19 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T-2 日
2009 年8 月20 日(周四)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数量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09 年8 月21 日(周五)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中小企业路演网,下午14:00-17:00)
T 日
2009 年8 月24 日(周一)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 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T+1 日
2009 年8 月25 日(周二)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 日
2009 年8 月26 日(周三)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 日
2009 年8 月27 日(周四)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日为发行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
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
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推介的具体安排
主承销商将于2009 年8 月17 日(T-5 日,周一)至2009 年8 月19 日(T-3
日,周三)期间,在北京、上海、深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所有询价对象进
行网下推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地址
2009 年8 月17 日
(T-5 日,周一)
10:00-12:00
金融街洲际大酒店五
层西安II 宴会厅
北京西城区金融街11 号
2009 年8 月18 日
(T-4 日,周二)
10:00-12:00
上海紫金山大酒店六
层 H 厅
上海浦东东方路778 号
2009 年8 月19 日
(T-3 日,周三)
10:00-12:00
马哥孛罗好日子酒店
二层罗马厅
深圳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
三、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
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
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2、初步询价期间为2009 年8 月17 日(T-5 日,周一)至2009 年8 月19
日(T-3 日,周三)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股票配售对象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最小申报价格为1.00 元,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元,每个股票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 档价格,各
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互相独立。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100
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为10 万股,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
得超过370 万股。
4、股票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股票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
价截止日2009 年8 月19 日12:00 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股票配
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
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370 万股
以上的部分;经主承销商与询价对象沟通确认为显著异常的。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
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
由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股票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
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
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四、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姜英爱、涂正威、张靖、曹敏
联系电话:0755-22622984、22623743、22626794、22627926
发行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