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5%暨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收到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常州恒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名称:常州京
控泰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恒汇”)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五维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五维”)函告,常州恒汇及其一致行动人于
2019 年 3 月 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本公司股份 46,582,17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现将本次权益变
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常州恒汇于 2015 年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70,000,000 股,占公司发行后
总股本的 15.03%,并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一)》。同时,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 日实施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常州恒汇转
增后持有非公开发行股份 140,000,000 股,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 15.03%。2018
年 5 月 2 日,常州恒汇所持有本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2019 年 3 月 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常州恒汇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五维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 46,582,1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本次权益变动后,常州恒汇及西藏五维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3%。
1. 常州恒汇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方式 (股) (元/股) (%)
集中竞 2019 年 3 月 7,887,600 6.44 0.85%
价交易
集中竞 2019 年 4 月 1,428,400 6.37 0.15%
价交易
集中竞 2020 年 1 月 2,369,200 5.58 0.25%
价交易
集中竞 2020 年 2 月 3,203,000 6.63 0.34%
价交易
集中竞 2020 年 8 月 7,960,000 7.11 0.85%
价交易
集中竞 2020 年 9 月 499,965 9.89 0.05%
价交易
集中竞 2020 年 11 月 2,100,000 6.65 0.23%
价交易
常州恒汇企业管理 集中竞 2020 年 12 月 2,071,600 7.58 0.22%
价交易
中心(有限合伙) 集中竞
价交易 2021 年 1 月 4,137,900 8.82 0.44%
集中竞 507,000 7.41 0.05%
价交易 2021 年 3 月
大宗 18,237,623 6.25 1.96%
交易
集中竞 2021 年 7 月 5,000,000 8.77 0.54%
价交易
集中竞 2021 年 8 月 2,000,000 9.10 0.21%
价交易
集中竞 2021 年 9 月 2,037,107 9.79 0.22%
价交易
合计 -- 59,439,395 6.38%
注:上表合计数计算比例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常州恒汇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股份(含
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021 年 3 月,为满足常州恒汇管理的需要,常州恒汇向其一致行动人西藏
五维通过大宗交易转让 18,237,6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上述大宗交易
转让未导致常州恒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常州恒汇从上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本次权益变动后,其累计减
持比例为 4.39%(不含大宗交易转让给同一主体控制下的企业 18,237,623 股)。
2. 西藏五维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方式 (股) (元/股) (%)
大宗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00,000 10.25 0.21%
交易
西藏五维资产 大宗
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 2021 年 9 月 22 日 3,380,400 10.62 0.36%
合计 5,380,400 0.58%
注:西藏五维本次所减持股份(5,380,400股)系前期通过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大宗交易
受让的股份。
3.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常州恒汇持有公司 14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3%。
本次权益变动后,常州恒汇持有公司 80,560,60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65%。常州恒汇一致行动人西藏五维持公司 12,857,22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1.38%。常州恒汇及西藏五维合计持有公司 93,417,828 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 10.0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常州恒汇及西藏五维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常州恒汇 140,000,000 15.03% 80,560,605 8.65%
西藏五维 0 0.00% 12,857,223 1.38%
合计 140,000,000 15.03% 93,417,828 10.0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常州恒汇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五维本次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常州恒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名称:常州京控泰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关于股份限售及股份减持的承诺:
(1)自超华科技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的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本企业的出资份额,亦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退伙;
(2)自超华科技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3.常州恒汇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4.常州恒汇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常州恒汇未作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23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常州恒汇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五维出具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