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8-087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116,013,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5%)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俊丰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5,898,6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俊丰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16,013,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5%;另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健锋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71,723,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3%;一致行动人梁宏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一致行动人梁伟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梁俊丰先生与梁健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89,736,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0%,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其控股股东地位。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俊丰先生函告,因其个人资金需求及缓解质押风险的需要,梁俊丰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梁俊丰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18年12月27日,梁俊丰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16,013,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一方面满足个人资金需求;另一方面为偿还质押质权人的借款,以降低质押比例和平仓风险;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将遵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梁俊丰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5,898,6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以上减持比例含主动减持和可能被动减持的比例,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具体依实际情况而定;
6.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有减资、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梁俊丰先生此前做出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梁俊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俊丰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16,013,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5%;另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健锋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71,723,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3%;一致行动人梁宏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一致行动人梁伟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梁俊丰先生与梁健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89,736,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0%,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其控股股东地位。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梁俊丰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截止2018年12月27日,梁俊丰先生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数累计为112,695,198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7.14%,占公司总股本的12.10%。控股股东正与质权方保持密切沟通,并将积极采取措施,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
5.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梁俊丰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