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本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向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6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3,219,11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5,484,896.13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519,395.85 元(均为证券发
行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4,965,500.28 元。2021 年 1 月 13 日,本
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将扣减发行费
人民币 10,519,395.85 元(发行费共计 2,101.939585 万元,2020 年度预付 1,050
万元)后的资金净额人民币 414,965,500.28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21】第 000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初余额(2021 年 1 月 13 日) 41,496.55
加: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55.93
减:支付现金对价(股权转让款) 22,648.49
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律师费) 92.19
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券商发行费(不含税) 931.02
偿还债务 8,500.00
减:补偿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5,395.43
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 22.51
结余金额 3,962.84
注: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开户银行 帐户名 银行账号 专项余额(万元)
招商银行石家庄分行和平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999012493910505 1,950.71
西路支行
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胜利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632645092 2,012.13
北大街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汶上县支行 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 15488201040012101
公司
合计 3,962.8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管理,并
严格执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民生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及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汶上县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作,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者超
支出清单。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179.99 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有资金,其中用于置换已支付的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7,238.95 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的本次中介费用 941.04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
金额为 8,179.99 万元,均已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实际支付金额 已置换金额
支付现金对价(向海纬进出口、张恒岩、瑞安国益支付交 7,238.95 7,238.95
易对价)
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并购交易税费(不超过 941.04 941.04
该金额)
募集资金项目合计 8,179.99 8,179.99
四、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海纬机车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新论证并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海纬机车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根据产品研发规划调整部分研发设备,调整项目建设期,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未变,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地点未变,由于已实施完毕的“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结余 924.85万元,公司拟将项目结余资金中 29.42 万元调整至“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实施方式由使用募集资金 3,900 万
元,剩余部分公司自筹,变更为全部使用募集资金 3,929.42 万元。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 22.51 万元,项目累计投资进
度完成 0.57%。
海纬机车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结余资金中 895.43 万元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将项目结余资金中剩余 29.42 万元调整至“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将该项目募
集资金 4,500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
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支付 5,395.43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
项目已实施完毕。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六、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是 项
否 目
已 本 是 可
变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