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相关预计额度的增加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对《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内容。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傅怀全、赵健康、周荣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