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简称:*ST德奥 公告编号:2022-012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第9.8.1条、第9.8.2条及第9.8.3条规定,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解决违规担保问题,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30日晚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出具的(2020)粤01民初2011号一审《民事判决书》文书,判决显示公司存在违规担保情形,且判决公司及另外两家公司分别在1,585,666,666.67元范围内对被告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债务
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分别在7,978,551元范围内承担部分诉讼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第9.8.1条、第9.8.2条及第9.8.3条规定,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解决违规担保问题,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1、公司聘请了北京融显律师事务所作为与广州农商行案件的代理人,分析案情,收集整理证据,确定上诉方案,并将于近期提起上诉;
2、公司与所在地政府金融办、证监局等主管部门密切联系,汇报相关情况,请求政府支持,制定防范重大突发事件预案,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维护一方社会稳定。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主营业务由母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分别运营,母公司自身涉及诉讼事项不会对其他运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管理活动造成严重影响。
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康宁先生及其配偶已作出书面承诺,就《差额补足协议》事项导致上市公司可能承担的责任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并承诺就上市公司可能承担的责任先行支付,以及承诺放弃对上市公司的追偿。公司谨慎认为,广州农商行案件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无实质性影响。
与此同时,为确保公司的稳定经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及客户进行紧密沟通,充分解释此事项对公司的实际影响,尽可能降低或消除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公司一方面将继续优化调整小家电业务,同时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后续拟引入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成长性良好、且能促进公司现有要业务提升的新的产业,进一步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
三、风险提示
1、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涉及公司可能承担的债务本金约为人民币
1,593,645,217.67元,约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1.68%,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审数据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第9.8.1条、第9.8.2条及第9.8.3条规定,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解决违规担保问题,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