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16-003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化学”、“公司”或“发
行人”)向公司原股东配售股份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5]3145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15日(R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发行人总股本202,444,033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共计可配股份数量60,733,209股。本次
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价格为9.87元/股,配股代码为“082258”,配股简称为“利尔A1配”。
4、本次配股向截止2016年1月15日(R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利尔化学全体股东配售;发行人前三大股东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中通投资有限公司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已分别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16年1月26日(R+7日)在《中国证
券报》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
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本公告仅就利尔化学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
明,不构成针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
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16年1月13日(R-2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上的《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
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
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公司、发行人、本公指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司、利尔化学
保荐机构、主承销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国泰君安证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元 指人民币元
本次配股比例 指发行人根据《配股说明书》,按照10:3的
比例配股的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 指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
民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R日 指2016年1月15日
全体股东 指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利尔化学股东
配股对象 指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公司股东
日 指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6年1
月15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的发行人总股本202,444,033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共计可配股份数量60,733,209
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
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总股
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发行人前三大股东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中通投资有限公司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已
分别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4、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9.87元/股,配股代码为“082258”,配股简称为“利尔A1配”。
6、发行对象:截止2016年1月15日(R日)下午深交所收市
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利尔化学全体股东。
7、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本次配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期与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R-2日 2016年1月13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发行 正常交易
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R-1日 2016年1月14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R日 2016年1月15日 配股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R+1日 2016年1月18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配股提示 全天停牌
—R+5日 —2016年1月22日 性公告(5次)
R+6日 2016年1月25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R+7日 2016年1月26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成功的 正常交易
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
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以上日期为证券市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办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6年1月18日(R+1日)起至2016年1月22日(R+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
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配股代码“082258”,配股价9.87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
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
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3年版)》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请股
东仔细查看“利尔A1配”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
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配股数量限额。
3、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
应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利尔化学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月26日(R+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配
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前三大股
东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通投资有限公司及中国工程物
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履行承诺情况、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
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发行成功,则利尔化学股票将于2016年1月26日(R+7
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控股股东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履
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
到拟配股数量70%的,本次发行失败,则利尔化学股票于2016年1
月26日(R+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
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
除利息所得税后返还配股对象,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6年1月26日(R+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
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
2016年1月25日(R+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16年1月25日(R+6日),登记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
营业部席位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16年1月26日(R+7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
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
用。
五、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利尔化学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配股结束后刊
登的《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
市公告书》中公告。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327号
法定代表人:高文
联系人:靳永恒
联系电话:0816-2841069
传真:0816-2845140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676888
传真:021-68876330
特此公告。
发行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