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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精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08-06-05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上屋彩虹工业城)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6,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200 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700 万股,均为流通股。控股股东彩虹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东中科招商、深港产学研、东方富海、兴南投资、华宇投资、乔治投资、黄翠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二、经公司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16.96 万元。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补缴税收优惠款项的风险
    本公司原作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经深圳市地方税务部门批准,1998~1999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00~2005 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即享受"两免六减"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本公司1995 年12 月20 日成立时为外商投资企业,于2004 年12 月20 日变更为内资企业,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期限不满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但经向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分局查询,截止目前,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由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且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不满十年的,如果该企业继续存续,且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府(1988)232 号文]的规定"对从事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生产性行业的特区企业,经营期在10 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属于基础工业和经深圳市人民政府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的,第六年至第八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则该企业可继续享受两免六减的税收优惠,而无须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在深圳市宝安区的企业根据深圳市政府《关于宝安、龙岗两个市辖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亦享受该等税收优惠。
    本公司享受两免六减税收优惠的依据深府(1988)232 号文是深圳市政府的税收优惠规章,其制订并无国家法律上的依据,故此,本公司因享受上述优惠而少缴的税款存在被追缴的可能。若无"两免六减"税收优惠政策,本公司1998年至2005 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分别为人民币14.39 万元、64.86 万元、47.71 万元、97.82 万元、87.63 万元、75.02 万元、91.27 万元和84.13 万元,合计562.83 万元。就该可能发生的税款补缴事宜,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弟、沈少玲和控股股东彩虹集团已于2007 年10 月10 日出具承诺,若日后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公司补缴因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而免缴及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无条件连带地全额承担在公司上市前应补缴的税款及/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二)供应商相对集中的风险
    本公司生产所需的气雾罐、阀门、气体、树脂等主要原材料通过对外采购获得,2007 年气雾罐、气体、阀门、树脂向单个供应商采购额占同类采购的比例分别达到了81.01%、80.59%、76.65%、60.83%,公司向单个供应商采购额在同类采购中的比例较高,这主要是由于公司与这些供应商具有长期合作的基础,相对集中的采购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保证原材料质量和交货时效。目前行业内生产上述原材料的企业较多,公司可选择的同类供应商较多,并不存在依赖单一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但是如果上述供应商生产经营出现波动,需要公司引入新的供应商,与新供应商的磨合过程将对公司的原材料供应造成不利的影响。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 1.00 元
    3、发行股数: 不超过2,200 万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29%
    4、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并根据
    初步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5、市盈率: [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62 元(按照200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按照200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
    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市净率: [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9、发行方式: 采用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10、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
    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11、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约2.5~3.0 亿元
    12、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3、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及保荐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6%
    律师费用: 80 万元
    审计费用: 110 万元
    彩虹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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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名称: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RAINBOW FINE CHEMICAL INDUSTRY CO.,LTD.
    法定代表人:陈永弟
    注册资本:6,500 万元
    设立日期:2007 年1 月29 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上屋彩虹工业城
    邮政编码:518108
    联系电话:0755-33236838
    传真号码:0755-33236866
    互联网网址:http://www.7cf.com
    电子邮箱:dongsh@rainbowvc.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公司的设立方式
    2007 年1 月12 日,本公司前身环保建材股东彩虹集团、中科招商、华宇投
    资、兴南投资、深港产学研、东方富海、乔治投资、黄翠绸签订《发起人协议》,
    同意环保建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由环保建材以截止2006 年12 月31 日
    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65,000,000 元按1:1 的比例折为65,000,000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 元)。各发起人以其在环保建材的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投入股份
    公司,并按1:1 的比例折算为其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2007 年1 月29 日,本公
    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6,500 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主要包括彩虹集团、中科招商、深港产学研、乔治投资、兴南投
    资、华宇投资、东方富海、黄翠绸,各发起人均以其在环保建材所占注册资本比
    例,对应折为各自所占股份公司的股份比例,依法整体变更为深圳市彩虹精细化
    彩虹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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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有关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和锁定安排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锁定限制及期限
    彩虹集团 3,406.00 52.40 3,406.00 39.1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 个月
    中科招商 650.00 10.00 650.00 7.4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 个月
    华宇投资 494.00 7.60 494.00 5.6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 个月
    兴南投资 494.00 7.60 494.00 5.6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 个月
    深港产学研 403.00 6.20 403.00 4.6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 个月
    东方富海 403.00 6.20 403.00 4.6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 个月
    乔治投资 325.00 5.00 325.00 3.7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 个月
    黄翠绸 325.00 5.00 325.00 3.7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 个月
    本次发行 - - 2,200.00 25.29 -
    合计 6,500.00 100 8,700.00 100 -
    (二)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本公司发行前十名股东情况同上。
    至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共有自然人股东1 名黄翠绸女士,持有本公司325
    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5%。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兴南投资实际控制人杨辉是华宇投资实
    际控制人余伟业妹妹的丈夫。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本公司产品从包装形式来区分,主要分为气雾剂和非气雾剂两大类,其中气
    雾剂产品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90%,为本公司的主要产品。
    气雾剂产品是由气雾罐、气雾阀、内容物、抛射剂四部分组合而成,不同的
    内容物形成不同的气雾剂产品。气雾剂产品是利用抛射剂的压力将内容物从气雾
    阀导管及气雾阀喷出的呈雾状、膏状、粉状或泡沫状的产品。由于具有必要时使
    用必要的量、不受气候和区域限制、使用简单、携带方便、操作安全、功能突出
    等特点,气雾剂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
    彩虹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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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少的商品。
    依国际惯例,气雾剂产品主要分为个人用品、汽车用品、家庭用品、涂料、
    食品、杀虫剂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