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4-05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
上午 9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董事谭丽霞女士、JunXu(徐
俊)先生、Amarant Martinez Carrio 先生、龚鹰女士、顾琮祺先生、独立董事洪瑛女士、贾继辉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王全立先生、独立董事卜祥瑞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推举,本次会议由 JunXu(徐俊)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见附件 1)
2、《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见附件 2)
3、《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见附件 3)
4、《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 全 文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见附件 4)
5、《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谭丽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 JunXu(徐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同其担任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简历详见附件 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 Jun Xu(徐俊)先生出任公司总经理;
同意聘请沈积慧先生、陆晖先生、刘峥先生、宋正敏女士、黄勤兵先生出任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继续聘请陈乐奇先生出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同意继续聘请刘峥先生出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财务负责人聘任同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邱宏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邱宏女士联系方式附后,其简历详见附件 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峥 邱宏
联系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电话 021-22130888-217 021-22130888-217
传真 021-37515869 021-37515869
电子信箱 raas@raas-corp.com raas@raas-corp.com
8、《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朱雪莲女士担任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朱雪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关于确定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确定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如下:
战略委员会(九名):谭丽霞女士、JunXu(徐俊)先生、王全立先生、AmarantMartinezCarrio 先生、龚鹰女士、顾琮祺先生、洪瑛女士、贾继辉先生、卜祥瑞先生,谭丽霞女士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三名):洪瑛女士、贾继辉先生、龚鹰女士,洪瑛女士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三名):卜祥瑞先生、王全立先生、洪瑛女士,卜祥瑞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名):贾继辉先生、谭丽霞女士、洪瑛女士,贾继辉先生为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同其担任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上述各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及优化,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或三名以上董事
员由董事长或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事 1/3 以上提名,经董事会推选产生。 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经董事会推选产生。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附件 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及优化,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或三名以上不在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应至少占两名,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董事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 立董事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审计委员会成员 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商业经验。 知识和商业经验。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附件 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及优化,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或三名以上董事
中,独立董事成员应至少为两名。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应当过半数。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附件 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及优化,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或三名以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应至少占两名。 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应当过半
数。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附件 5: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Jun Xu(徐俊):美国国籍,1964 年 9 月出生,博士。2000 年至 2003 年期
间曾任上海莱士副总经理;2003 年至 2011 年期间曾任美国奥克拉荷马医学研究
所助理研究员。2012 年 1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上海莱士副总经理;2017 年 5 月
至 2022 年 8 月任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董事;2023 年 4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上海莱士董事长;
2016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莱士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上海莱士总经理;2024 年
7 月起任上海莱士副董事长。
JunXu(徐俊)先生与上海莱士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海莱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JunXu(徐俊)先生持有 1,218,200 股上海莱士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JunXu(徐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沈积慧: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12 月出生,博士。曾
任职惠氏制药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1991 年至 2002年期间、2004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莱士副总经理。
沈积慧先生与上海莱士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海莱士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积慧先生持有 678,000 股上海莱士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