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8-05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252)自2018年6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天诚”)及其下属子公司天诚国际投资有限
公司(TianchengInternationalInvestmentLimited,以下简称“天诚国际”)拟共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上海莱士;证券代码:002252)已于2018年2月23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23日、3月2日、3月9日、3月16日、3月23日、3月30日、4月10日、4月17日、4月21日、4月28日、5月9日、5月12日、5月19日、5月23日、5月30日、6月6日、6月13日、6月21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上海莱士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的进展暨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关于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停牌期满
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8-05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与
公司各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持续开展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跨境并购,标的资产及主要业务均在境外且分布
于不同大洲的多个国家,标的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也较为分散,所处地区文化
差异较大,以上特点给各中介机构的尽调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相关工作尚
未全部完成,相关方案各方需要较长时间论证。公司需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有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与协商,本次交易金额较大,公司与交易对
方达成较为完善的交易协议仍需要一定时间。
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股票停牌期满4个月(即2018年6月23日)前披
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复牌。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
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上海莱士;证券代码:002252)自2018年6月25日开市起将继续停牌。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延期复牌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
司于2018年6月23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上海莱
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公司承诺争取在2018年8月2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要求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因公司停牌时间累计已超过三个月,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的,公司将及时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同时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跨境并购,标的资产及业务均在境外,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