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8-02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莱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4月15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公司原计划于2018年4月2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跨境并购,标的资产及业务均在境外,预计交易金额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复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股票自2018年4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郑跃文、黄凯、TommyTrongHoang回避了表决。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