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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51 深市 步 步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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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步高: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ST步高: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ST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4-04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0 月 26 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或“法
院”)裁定受理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步步高股份”)的重整申请。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湘
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 03破 16-1号《决定书》,湘潭中院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及《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及准许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进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一)中止执行、解除保全、删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解除限制消费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受理重整后,湘潭中院及管理人向 145 家相关法院送达相关函件,函请相关法院依法中止执行、解除保全及删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截至2024年 4 月 26日,相关法院已删除涉及步步高股份的全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解除对 147 个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此外,管理人向 40 家法院送达相关函件,与相关法院协商解除对步步高股份及相关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消费措施。


  (二)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4 月 25 日,公司及管理人已向湘潭中院提交了步步高股份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湘潭中院正在审核,并正在确定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如有进展将及时公告。

  (三)确定重整投资人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为顺利推进公司重整工作,恢复和提升步步高股份等重整企业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权益,管理人于 2023 年 7 月底启动投资人招募工作,持续与潜在投资人沟通接洽。

  2024 年 4 月 23 日,步步高股份重整投资人招募第三轮评审会议顺利召开,
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并经管理人确定,补充确定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产业投资人;确定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翼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远鉴私募基金管理(江苏)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资产管理与经营有限公司、深圳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元华楚联合体、中冠宝联合体、隆杰达华瑞联合体为中选财务投资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补充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管理人已向上述投资人发送《中选通知书》,确定其重整投资人身份。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与中选投资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具体详见
公司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0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现就公司存在的有关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1、本次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仍可能存在重整投资人单方终止本次投资、未及时足额付款等导致《重整投资协议》违约的风险,亦有可能发生因触发协议约定情形而导致《重整投资协议》被解除的风险。

  2、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七项的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亦不涉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核准后公司股票将恢复正常交易。

  3、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日 报》及 巨潮资 讯 网 ( 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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