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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3

步步高: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1-055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亚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原委员杨芳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近期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选举刘亚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2023年9月15日。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亚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委员杨芳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近期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选举刘亚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2023年9月15日。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

  (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2)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营业部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3)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 亿元。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投资集团”)拟为公司在下列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1)同意为本公司在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营业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期限 1 年。

  (2)同意为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期限 1 年。

  步步高集团承诺将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银行签订
最高额抵押合同的议案》。

  (1)同意用本公司位于岳阳县荣家湾镇天鹅中路西侧的物业(建筑面积 2617平方米)、位于武冈市乐洋路(东门旺角综合楼)的物业(建筑面积 22281.06 平方米)和位于新化上梅镇天华南路福鑫大厦的物业(建筑面积 1835.56 平方米)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 5 年。

  (2)同意用本公司位于新化县上梅镇天华南路东侧的步步高商业广场(建筑面积 30,438.72 平方米)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的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为 3 年。

  (3)同意用子公司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上饶市信州区赣东北大道32 号-1-1的物业(建筑面积13789.25 平方米)、上饶市信州区赣东北大道32 号1-2-105的物业(建筑面积285.53 平方米)以及位于吉安市吉州区文山商贸大市场底层的物业(建筑面积6616.11平方米)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湘江支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为5年。

  (4)公司子公司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支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整,同意以子公司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港北区建设中路2号(万豪国际城)1幢1001号物业作抵押,建筑面积67426.83平方米,期限3年。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刘亚萍女士简历:

    刘亚萍  女士  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超市事业
部采购总监、公司内控总监、公司川渝百货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亚萍女士通过“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11%。刘亚萍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股份3,322,980股,占步步高集团总股本的0.3323%。刘亚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刘亚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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