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聚力文化 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4.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于2021年4月20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1.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因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未有结论,对公司游戏文化业务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形成的真实性或合理性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19 年度财
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处置了相关游戏文化业务,立案调查
仍未有结论。上述事项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对应数据以及 2020 年度股权处置收益可能产生影响。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
诉天津点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公司的一审判决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鉴于该诉讼涉及的事实情况,结合律师说明函、专家论证意见书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与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间不构成财产混同,故未对上述诉讼事项计提相关损失。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由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诉讼尚未判决,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计提做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2.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进展情况
(1)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已出具结论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 年 8 月,公司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期财务报表更正情况出具了《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2)与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讼事项未计提相关损失和负债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天津点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向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支付欠款261,032,468.74元及违约金、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对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基于该案件事实,结合律师说明函、专家论证意见书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与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间不构成财产混同,故未对上述诉讼事项计提相关损失和负债。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通过增强律师团队力量、组织律师和相关专家补充证据材料等积极进行应对。目前,二审法院尚未对本案做出判决。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06,938,074.79 -3.31% 870,246,488.05 23.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720,559.30 -31.95% 67,216,739. 95 -59.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5,229,249.52 -36.77% 63,156,983. 77 145. 31%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3,149,403. 09 -160. 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33.33% 0.08 -57.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33.33% 0.08 -57.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1% -1.62% 10.49% -21.0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19,604,257.18 1,018,077,012.23 9.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674,598,124.56 607,381,384.61 11.07%
(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474,224.74 1,222,367.81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 614,323.48 1,775,200.46
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886,177.78 2,150,498.62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963.96 52,065.4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87,988.73
减:所得税影响额 450,452.26 1,228,364.91
合计 1,491,309.78 4,059,756.1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 273.33%,主要原因系公司按惯例于年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催收清理,年初对信用良好的客户继续给予较为宽松的信用政策。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较期初减少 63.66%,主要原因系应收票据背书支付应付款项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 49.41%,主要原因系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较期初减少所致。
4.投资性房地产:期末较期初增加 62.59%,主要原因系用于对外出租的房屋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减少 34.91%,主要原因系在建工程完工转固定资产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 123.28%,主要原因系:(1)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增加相应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提;(2)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正在重新认定申报中,按照谨慎性原则当期所得税按照 25%计提。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 32.53%,主要原因系预付设备款转在建工程所致。
8.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132.24%,主要原因系原材料采购量增加相应增加票据支付所致。
9.合同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 32.70%,主要原因系预收货款较期初减少所致。
10.预计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 89.87%,主要原因系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向相关银行履行了连带清偿义务所致。
11.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 35.40%,主要原因系:(1)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增加营业成本;(2)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直接成本增加。
12.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 45.82%,主要原因系:(1)公司已将文娱业务处置,本期
销售费用不再包含原文娱业务子公司销售费用;(2)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期将与收入直接相关的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
13.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 92.77%,主要原因系公司已将文娱业务处置,本期财务费用不再包含原文娱业务子公司贷款利息。
14.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 99.57%,主要原因系公司去年上半年处置北京帝龙文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形成了较大金额的投资收益所致。
1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 96.96%,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处置北京帝龙文化,对相关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同时上年同期因不再将北京帝龙文化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对前期公司为北京帝龙文化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计提预计负债所致。
1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 102.76%,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年同期对文娱版块相关资产计提较大金额减值准备所致。
17.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 49.66%,主要原因系本期保险理赔和运输理赔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8.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 99.63%,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因原文娱业务涉诉事项计提较大金额预计负债所致。
19.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 131.60%,(1)本期应税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增
加当期所得税的计提;(2)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正在重新认定申报中,按照谨慎性原则当期所得税按照 25%计提。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