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7 证券简称:*ST 聚力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聚
力文化”)于 2021 年 5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 10 时至 2021 年 5 月 25 日 10
时在“阿里拍卖·司法”(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股东余海峰持有的 50,000,000 股公司股票(占余海峰所持公司股份的 38.3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8%)。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结果
根据公司在“阿里拍卖·司法”(https://sf.taobao.com)上查询到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获悉:
用户姓名西藏恩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 O2987 于 2021 年 05 月 25
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性质首发后限售股 50,000,000 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09,000,000(壹亿零玖佰万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相关说明
1.本次拍卖还涉及后续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余海峰持有公司股票 130,436,363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15.33%。余海峰持有公司股票累计被质押 130,436,3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33%。余海峰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 130,436,3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33%;余海峰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
130,436,3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33%。西藏恩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次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在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完成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后,将持有公司股票 5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88%;余海峰持有公司的股票数量将减少至 80,436,3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45%。公司目前尚未取得西藏恩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竞拍相关事项的回复,暂时无法准确判断西藏恩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拍卖的股份过户完成后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是否发生变化。公司后期将积极与西藏恩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核实相关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在此郑重提醒余海峰、西藏恩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减持股票、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等规定及时联系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