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4 号)的核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锂芯”、“发行人”、“公司”)向 1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116,225,011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21.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86.61 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蔚蓝锂芯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蔚蓝锂芯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蔚蓝锂芯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蔚蓝锂芯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6 月 17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17.13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对象并进行配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1.51 元/股。
(二)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16,225,011 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2,499,999,986.61 元,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发行对象 限售期 获配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1 CHEN KAI 18 个月 4,649,000 99,999,990.00
2 庞建东 6 个月 5,578,800 119,999,988.00
3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7,670,850 164,999,983.50
4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8,368,200 179,999,982.00
5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6 个月 6,694,560 143,999,985.60
Association
6 周雪钦 6 个月 3,347,280 71,999,992.80
7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6 个月 3,719,200 79,999,992.00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 6 个月 13,482,101 289,999,992.51
9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 6 个月 3,486,750 74,999,992.50
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6 个月 8,647,140 185,999,981.40
11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4,649,000 99,999,990.00
1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12,180,381 261,999,995.31
13 钟革 6 个月 4,649,000 99,999,990.00
1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5,843,793 125,699,987.43
15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 6 个月 4,649,000 99,999,990.00
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6 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 6 个月 11,622,501 249,999,996.51
(有限合伙)
1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6,987,455 150,300,157.05
合计 116,225,011 2,499,999,986.61
(三)限售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CHEN KAI(陈锴)先生通
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1、发行人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相关方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上市地点、滚存利润的安排、发行决议有效期、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作出了决议。
2、发行人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
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2022 年 2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3、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蔚
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500 万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
2022 年 6 月 16 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中拟定的投资者发送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
其中包括 2022 年 5 月 20 日收盘后前 20 名股东(不含关联方)20 家、基金公司
44 家、证券公司 57 家、保险公司 17 家、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400 家。本
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在报送发行方案(2022 年 5 月 30 日)至本次非公开询价簿记前(2022 年 6
月 21 日 11:30 前),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收到 9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主承
销商将上述投资者纳入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名单,并及时向其发送了《认购邀请书》,投资者均已收到《认购邀请书》。上述 9 名新增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
1 庞建东
2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袁佳
5 中信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6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 田万彪
8 高艳明
9 青岛华资汇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2022 年 6 月 21 日
8:30-11:30)内共收到 29 家投资者送达的申购报价文件。在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9 家投资者参与报价,其中 28 家投资者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足额缴纳保证金(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报价为有效报价;经律师和主承销商核查,青岛华资汇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将申购保证金汇至指定的本次发行申购款项缴款专用账户,故其报价无效。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号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报价
20.70 8,000.00
1 袁佳 20.30 8,000.00 是 是
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