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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洋顺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07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8-024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顺昌转债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6日下午2: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集团双子楼A座18楼会议

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学如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

股份392,108,7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714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392,103,88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9.714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90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92,108,7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58,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92,108,7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58,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92,108,7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58,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92,108,7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58,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92,108,7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58,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108,7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58,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108,7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58,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综合信贷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108,7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58,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股东昌正有限公司及林文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1,182,680股,因与被担保

对象有关联,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20,92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58,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1,455,5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

反对653,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4%;反对653,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股东昌正有限公司及林文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1,182,680股,因与被担保

对象有关联,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20,272,8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

反对653,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4%;反对653,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2,104,0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53,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股东林文华、徐利英、李科峰、朱宝元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42,830股,因

作为激励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股东,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88,265,9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58,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二)》;

    股东林文华、徐利英、李科峰、朱宝元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42,830股,因

作为激励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股东,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88,265,9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58,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