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10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杭州京滨置业有限公司 34%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交易概述
中铁房地产集团华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华东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杭州京滨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滨公司”或“标的企业”)34%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挂牌底价为 3008 万元,公开
挂牌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9 日-2020 年 11 月 2 日。杭州滨江房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报名作为意向受让方参与了上述股权转让项目的竞买,上述标的股权挂牌公告期结束,公司成为唯
一合格意向受让方。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与中铁华东公司签订了
《产权交易合同》,以人民币 3008 万元受让京滨公司 34%股权,此次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京滨公司的股权将由 33%提升至 67%。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参与杭州京滨置业有限公司 34%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项目登记受让意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且涉及公司临时性商业秘密,经审慎判断,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了暂缓
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暂缓披露的原因已消除,现按规定将本次股权受让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铁房地产集团华东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 年 3 月 30 日
3、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马建军
5、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双湾国际城 16 幢 202 室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股东情况: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及项目策划;酒店
管理;会展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厨具家具、服饰、鞋帽、箱包、日用百货、户外用品、钟表、玩具、乐器、汽车用品、数码产品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技术开发;自有房屋租赁;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电子商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9、中铁华东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中铁华东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京滨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12 日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商利刚
5、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江南之星公寓 1-3 号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股东情况:公司及深圳联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持有其 33%
股权,中铁华东公司另持有其 34%的股权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管理
9、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在本次交易中明确放弃优先受让 权。
10、京滨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 东权利的条款。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9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1 资产总额 311,722.29 304,329.52
2 负债总额 137,902.67 296,829.52
3 应收款项总额 - -
4 净资产 173,819.62 7,500.00
序号 项目 2019年 2020年1-9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1 营业收入 675,135.90 4,448.21
2 营业利润 242,035.90 17,326.34
3 净利润 183,938.42 12,992.38
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761.42 3,417.37
12、京滨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中铁房地产集团华东有限公司,即甲方;
受让方: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乙方。
(二)转让标的:甲方持有的标的企业 34%股权。
(三)转让价格: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标的企业 34%股权以 人民币 3,008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及产权转让信息披露 公告要求支付的保证金,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证金外剩余 转让价款后,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四)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 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五)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北交所出 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20 个工作日内,标的企业应及时办理股 权变更登记手续,甲乙双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 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存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等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
六、 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京滨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近年来经营业绩稳定且财务状况良好,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京滨公司的股权将提升至67%,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公司对京滨公司的权益占比,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
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标的股权的定价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标的公司交易对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七、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 《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